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向您提供更为高效高质的银行询证函回函服务,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要求,现将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函证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由总、分行业务部门统一受理会计师事务所现场函证(跟函)和邮寄询证函方式发函的函证业务,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银行函证集中处理信息 |
|||||
分行名称 |
集中处理部门 |
联系电话 |
函证收件人 |
受理函证邮寄地址 |
邮政编码 |
九江银行(九江地区) |
运营管理部 |
0792-8227732 |
运营管理部函证业务经办人 |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619号九江银行大夏 |
332000 |
九江银行广州分行 |
计划财务暨运营管理部 |
020-22131189 |
计划财务暨运营管理部函证业务经办人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9楼 |
510000 |
九江银行合肥分行 |
计划财务暨运营管理部 |
0551-65662641 |
计划财务暨运营管理部函证业务经办人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加侨国际广场A座写字楼九江银行701室 |
230000 |
九江银行南昌分行 |
运营管理部 |
0791-86867032 |
运营管理部函证业务经办人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398号九江银行大厦二楼运管部 |
330038 |
九江银行吉安分行 |
计划财务暨运营管理部 |
0796-8287180 |
计划财务暨运营管理部函证业务经办人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新196号九江银行3楼 |
343099 |
九江银行抚州分行 |
计划财务暨运营管理部 |
0794-8263039 |
计划财务暨运营管理部函证业务经办人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1250号九江银行 |
344000 |
九江银行宜春分行 |
营业部 |
0795-3206398 |
营业部函证业务经办人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卢洲北路587号九江银行宜春分行营业大厅 |
336000 |
九江银行上饶分行 |
计划财务暨运营管理部 |
0793-8085269 |
计划财务暨运营管理部函证业务经办人 |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87号九江银行上饶分行 |
334000 |
九江银行赣州分行 |
计划财务暨运营管理部 |
0797-5162333 |
计划财务暨运营管理部函证业务经办人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县路盛汇城市中心5号楼九江银行大厦三楼计财部 |
341000 |
九江银行景德镇分行 |
计划财务暨运营管理部 |
0798-2190077 |
计划财务暨运营管理部函证业务经办人 |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西山路九江银行大厦 |
333000 |
九江银行萍乡分行 |
运营管理部 |
0799-7191960 |
运营管理部函证业务经办人 |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跃进北路121号九江银行二楼计财部 |
337000 |
九江银行新余分行 |
营业部 |
0790-6660678 |
营业部函证业务经办人 |
江西省新余市仙来东大道720九江银行新余分行营业部 |
338025 |
九江银行鹰潭分行 |
营业部 |
0701-6295316 |
营业部函证业务经办人 |
江西省鹰潭市夏埠乡旺埠路619号九江银行大厦 |
335000 |
九江银行赣江新区分行 |
营业部 |
0791-83883200 |
营业部函证业务经办人 |
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西大街528号 |
330000 |
九江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 |
人力资源与计划财务部 |
020-84689753 |
人力资源与计划财务部函证业务经办人 |
广州市南沙区中惠国际金融中心17栋308室 |
511466 |
(备注:被审计单位审计账号请按开户行地区邮寄)
二、业务受理相关要求
(一)请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相关要求,使用标准格式发函进行询证,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或具体栏位,请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二)询证函应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如询证函为多联次的,应由被审计单位加盖骑缝章。
(三)会计师事务所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向我行出具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询证函回函接收介绍信、跟函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跟函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
(四)针对函证信件,回函邮寄方式采用到付方式。
三、收费标准
询证业务收费标准按照《九江银行服务收费价目表》询证函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四、回函用章
我行回函用章为账户专用章,印章形式为实体印章。
注:资产评估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依法获取被函证单位授权后发出的银行询证函请参照办理。
以上公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疑问,请垂询我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公告受理电话、客服热线95316咨询。
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支持与理解!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